這樣的起因是來自於台灣社會福利社工人員的短缺,台灣估計要有4萬9千名社工,現在卻只有7470員,所以導致一名社工人員需要服務過多的兒童(據說是上千位)。導致這樣結果的原因很多,當然現代人一切功利導向的結果使得這種社會工作的職務被工業化的社會普遍認為是『沒前途』的工作,然而這一部份是無法克服的,但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另一個原因卻是社會工作人員的待遇不是太好。
有網友算過,假設我們要把現在的兒童社工補齊,每人每個月需要多繳約100元的稅,其實算算也還好,一年一千多新台幣的預算~~我想很多人一個晚上就可以消費掉,所以我想主要還是立法層面的問題吧。現今的兒少法相對的也給予社工人員過低的公權力,我們很少看到社工人員可以強制將收虐兒童帶離施暴家長,或許因為法律賦予他們的公權力太低,因此也只有透過層層通報申請與訴訟,才能將受虐兒童帶離,但或許悲劇已經發生。
目前兒少法34條規定通報人員如下
- 醫事人員。
- 社會工作人員。
- 教育人員。
- 保育人員。
- 警察。
- 司法人員。
- 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
很高興台灣的媒體還有公共電視的存在,可以認真而深入的討論很多問題,這個由主持人發起的訴願活動,如果你對於台灣的兒童有些疼惜,動動你的手指發一些mail給手掌行政與立法權利的政府與民意機構,因為唯有讓他們了解其實人民在意這些,擁有權力者才會去注意到這些社會議題(這很悲哀不是嗎),所以~~讓我們一起為台灣未來的小朋友盡一點心力吧。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blog訴願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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