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許可還是報備?

野草莓學運才5天就已經讓政府開始討論是否應該修改集會遊行法,或許這才是這個運動最正面的發展。

發現很多人對於集會遊行是否該用許可還是報備並不覺得很重要,這些人會說『在現在的社會,幾乎都會准許,這樣有啥關係』。其實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因為問題並不在開始,而在結束。經由許可制的集會遊行必須具有時間與空間的限制,也就是說當你申請了一個遊行,你必須決定何時結束,這樣不好嗎?

讓我們想想,所有的遊行示威都具有目的性,通常是針對執政者的所作為或是政策反對,所以站了出來說出自己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希望執政者對此反應。這當中許可制有一個毛病,執政者可以用時間換取對自己有利的局勢,怎麼說呢?當一個集會遊行的時間到了的時候,如果集會者不自動散去,就會變成失去法律上的合法性,失去法律合法性的支持就容易被普羅大眾認定為失去正當性。

所以對於這類的抗議,執政者最好的對策就是~拖過你的集會遊行時間,讓你失去正當性。這樣的結果當然不會是民主社會所希望看到的,但卻是現今社會的現狀~~執政者玩『法』卻不修『法』。

這當中有另一個有趣的演變,一個抗爭要引起注意有時間與空間的壓力,時間的壓力當然是拖的越久,就可以讓更多人看到訴求。至於空間上的壓力就是:場面的人數,佔據越多空間可以造成一個視覺上的壓力,所以你會發現近年來的遊行總是在拼人數。有沒有發現這樣的狀況其實是集會遊行許可制造成,因為這個制度讓集會者失去對時間的控制權,所以當然要把重點放在空間,那~~當然是越多人越好。

一個持續性的集會訴求通常可以造成更長遠的影響,因為容易把焦點在時間長的情況下越來越清楚,而短時間內很容易控制焦點。這次的野草莓也具有這樣的特性,人數不用多但要持續,空間上的營造也不用利用人數,而是用多點發生來營造。這樣的遊行訴求通常也可以維持較為平和,所以為何不修改?因為~~對執政者不利,不能利用法律模糊掉訴求的重點。

一堆譴責這次運動的人,不也是希望遊行能夠平和,不也說同時也要保障人民自由表達的自由,那~~你應該也會同意把許可制改成報備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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