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0, 2008

暴力,誰該負責

這次的群眾運動,我想一般的社會大眾最難以接受的就是『暴力』,當然~~政論媒體節目討論誰該負責早就吵翻了天,那~~我來談談誰該負責吧。

我之前有提過人類對於『暴力』有一種奇特的情愫,我們無法擺脫他、愛他卻也害怕他,暴力是人性的一個基本要素,曾有科學家研究過暴力行為似乎只存在於高度智能的物種(人類、黑猩猩甚至海豚),或許暴力本質上與智能的演化具有一定的關聯性。


當然,在你情緒無法宣洩的時候,暴力變成一種情緒的出口,因此我們愛暴力(不管是透過實際行動、電動玩具、競技運動~基本上都具有暴力特質)。但經過多年的『文明』發展,我們變的壓抑暴力,至少~~我們把暴力描述成一種缺陷,因此我們常常在一種道德的壓抑下不敢去談論暴力,連帶的也不去談論造成暴力的原因。

這次的暴力事件,許多專家提出要負責的對象,不管是蔡英文主席、馬總統、警政署長....都有人提出論點,但我覺得該負責的是:我們自己每一個人。長期觀察抗爭運動你會發現,一般平和的抗爭運動往往會缺乏民眾的注意力,讓我們用環境保護運動為例,大多數的環境愛護人士都是溫文有禮的,因此這類的運動也大多非常平和。但如果你觀察環境運動,你會發現最有效力的環境運動團體是:綠色和平組織。

恩~~沒錯,綠色和平組織有很多脫序的運動,也有很多人把他們視為『暴力分子』,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暴力行為』引發最多的『社會關注』。這個問題的產生是來自於每一個人的人性缺憾:自私,恩~~沒錯,一般的議題民眾之所以不關心的理由很簡單:這對我個人的利益影響不大。

那暴力的特質在於『對於暴力沒有人覺得自己可以避免』,因為暴力早就被營造成一個無對象的無差別恐怖動作,因此每一個人都會覺得自己會被攻擊,因此自私的慾望被壓抑下去,對於自我利益失去的恐懼感油然而上。回頭想想如果對於每一個抗爭的議題,每一個民眾都可以認真的思考,對於大眾利益的權重高於自我的利益,抗議團體有需要透過更激烈的動作引起注意嗎?

讓我們回到這場嗆馬圍陳的街頭運動,我不知道這場運動參與者有多少人,但至少幾萬人跑不掉,讓我們假設10萬人好了,在現場你會知道其實大多數的民眾都很平靜的表達自己的訴求,我想~~有暴力動作的大概不到5百人吧(我覺得應該遠遠低於這個值)。那大多數的民眾怎麼看待這樣的比例呢?你會發現大多數的民眾都會定調:只要有暴力就不對,這場運動正當性失去。

十萬人~~應該至少有一個鎮的人口了吧,讓我們做個典範轉移,如果有一個城鎮出了一個兇惡的殺人變態,在事過境遷後,這個鎮的居民全都被掛上『潛在性』的變態殺人魔~~我想這應該很難讓人接受吧。但其實這兩個是相同的比例,為何對於事情會有不同的評斷標準?至少對於這個運動的訴求與正當性為何會因為這樣而被質疑?

我相信這麼多人會對於這件事情生氣的主要原因是:媒體。我住在圓山附近,我也參與了那場遊行,對於不住在附近的朋友,其實你的生活並沒有太多改變,但~~為何你如此生氣?恩~~電視看太多。如果我們的媒體可以平衡一點的報導,每一個事件都有正反甚至更多面的角度可以探討,但我們的媒體卻往往因為各自的偏頗立場卻用一些煽情的報導沒引起他們需要的反應。

我來舉一個例子,當媒體報導在行政院前抗議的學生時,有一個媒體這樣報導『在行政院前抗議的學生,雖然要表達言論的自由,但卻不依法申請,在使用自己的權利的同時卻不符合法律,所有的訴求也失去了意義』~~這一個看似有道理的論點卻充滿矛盾。

現場的學生不斷的演說自己的訴求,他們的訴求除了要求道歉與下台外,最重要的就是修改集會遊行法,這個法律規定了所以集會遊行不允許在行政院與總統府抗議,你有發現弔詭的地方嗎?我要改變不允許這此抗議的法律必須先吻合這個法律?這一種的媒體暴力誰該負責,我相信這些媒體記者都不是笨蛋,或至少當場沒聾的都會聽到這些訴求,那為何選擇性的報導片段論點,因為~~他要引起你的憤怒~~而你的憤怒有可能引起另一份對他有利的暴力。

我也不同意使用這些暴力的手段,但說實話我可以理解這些人的心態,因為~~他們說不過別人但他們依然要捍衛自己的信念,每一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警察也在抓滋事分子,我同意這些人要付出該付的責任,但是否可以更全面、更有意義的去看待這些暴力行為,去探討營造暴力的環境,去想每一個該思考的論點~~~害怕、譴責、負責對於暴力有任何的改變嗎?或是說~~為何沒人去害怕、譴責媒體對你我做出的暴力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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