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馬政府的四年五千億特別預算案第一年計畫送交立法院,其中讓人格外注意的是監視錄影系統,總共要花費十億在台灣設立監視攝影器材。政院說明因為許多村里長與居民反應有此需求,而且因為經濟不景氣可能會產生『飢寒起盜心』的狀況,所以要防範於未然。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一個問題是一個堪用的監視錄影器材其實是非常昂貴的,一段影像要可用必須達到一定程度的解析度,因此這類的攝影器材通常所費不貲,我們還沒算上儲存所需要的設備經費呢。所以說實話,首先我覺得如果要保障全台灣的安全,這麼多地方的監視設備,十億可能不太夠用,如果使用了解析度低的設備~~那~~乾脆不用了吧。
當然~~另外涉及的問題是人身自由的問題,當監視的對象變成無差別待遇的全面監視,對於人身隱私與自由卻是一個嚴重的侵犯。許多人會說『你沒做壞事何必怕給人家看』,我覺得這是兩碼子的事情,這樣說吧~~你沒做壞事也不會希望別人猛盯著你看,因為這樣會讓人不自在,想想當你走在無人的巷弄裡面想要抓抓癢都要害怕一下會不會被拍,是不是不太舒服。
當然這種狀況的極致表現便是警察國家的監控系統,我不願意去朝這方面思考(希望真的不是),但這樣的作法確實很容易引發許多其他的聯想,試想想你家的門口電線桿上面有枝24小時錄影的機器,他的監視範圍或許會包含到你家的門口、窗口~~這是不是一個令人不愉快的感覺?
其實我們反過來看這件事最原始的初衷~~犯罪,對於處理犯罪到底應該用何種角度去改善始終是一個嚴肅的問題,當然我們都知道最根本的方式是不要有人犯罪,或許可以加強學校的教育(當然~~我說的不是學科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問題青年輔導、健康社團組織......。但這些東西都不是短期內可以看見顯著成果的,因此在台灣選舉掛帥的文化下,擁有權力的人通常不做這『缺乏投資報酬率』的選擇,這個時候~~監視器便是很好的選擇,反正~~有裝就可以宣揚政績。
台灣或許處在一個很灰暗的時代,經濟面臨考驗、產業面臨轉型、社區面臨改造....但套句電影台詞『黎明前的夜晚將會最為昏暗』,或許這也是我們該好好思考哪些對我們是重要的事情,當我們要改善某些東西的時候,是不是只有這麼膚淺的選擇。
監視器材可以產生的是嚇阻的作用,這是他的利,同時也產生侵犯沒有犯罪行為人的隱私,這是他的弊(當然還有其他~~譬如~~貴的嚇人),當我們要支持或反對一些事情的時候,是否該真的把利與弊拿出來一起探討,尋找一個真的適合的解決方案,我相信~~預防犯罪,應該有更根本的解決方法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