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溫室氣體是現在政府選前的一個重大承諾,雖然現在溫室氣體減量法已經在立法院內黨團協商,但~~有一些東西讓我感到不舒服。
我們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有一些令人搖頭的部份(這邊單指行政院版本,其他版本要闖過現今的立法院可能性不高),首先已經被罵翻天的當然是這個法律不規範目標,也就是說這個法律大聲的跟你說我們要減少溫室氣體,但當你反問說『減量多少?何時完成?』,這個法反而開始一副這~~不關我的事的感覺。現在狀況更令人傷心的是,這個不提減量目標的作法已經獲得馬總統的背書,我想這應該是馬總統的阿Q勝利法意志的延伸吧。
其中還有些令人不能了解的部份,譬如以後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依據以前的排放量來制定,也就是說你以前污染的越嚴重~~對你未來越有利,因為你要付出的環境成本就相對的比其他較重視環境的企業低。這讓我想起那天三立專訪馬總統說的是不是『為惡就要為大惡』,好像~~也跟馬總統處理其他問題的作法一樣,所以舉例來說,以前台塑是全台灣污染最嚴重的,以後也將會是。
還有一個讓環保團體跳腳的是碳交易的部份,我們都知道未來可能出現碳權買賣,也就是說我的企業一定會排放溫室氣體,我就一定要購買會去消耗溫室氣體的額度,譬如植林單位或是未來有可以減少溫室氣體的科學單位。當然碳交易始終是被討論很多的爭議,有人認為這是一種贖罪卷,將使得大企業產生有錢是大爺的狀況,只要買得起碳權將不會去減少污染的源頭。政院版本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有一個問題是,他沒有規定國內企業的碳交易要多少比例購買自國內(環保團體希望完全購買自國內),這產生的問題將會是國外會把污染嚴重的工業往台灣發展,台灣的工業再轉頭向落後國家或是不允許污染的先進國家購買碳權,如此~~~我們的環境還有救嗎?
每天看著有些媒體不停討論一些焦點話題,往往卻忽略了很多真的重要的議題,讓我們好好關心這個溫室氣體減量法,因為~~他是真的關係到你我每天生活的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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