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1, 2009

休閒農業

前陣子上完築巢營的課程,主要是針對休閒農業相關,上完之後其實都會更沈重~~因為真的感覺有點不容易~~哈。那天正巧網路上跟一位朋友聊天,聊到她父親有想要從事休閒農業,不過也都覺得困難重重,那麼~~我來分享一下我上課的內容吧。

休閒農業主要可以這樣簡單區別,一個是大範圍的休閒農業區,另一個是小規模的休閒農場。以休閒農業區來說,大多是有大規模的土地(非都市地區50~600公頃,都市地區10~100公頃,部份都市地區25~300公頃),因此不難想像這些大多是由地方主管機關主導設立,台灣以宜蘭地區最多。

一般農夫比較可能的就是所謂的休閒農場,休閒農場又可以分成了兩種分區:農業經營體驗分區與遊客休憩分區。簡單來說,體驗分區就是還維持原本農業生產的樣貌,只是加上體驗活動,而相反地遊客休憩分區就是那些住宿、餐飲、展示館等等的設施用地。體驗型的休閒農場面積必須要是0.5公頃以上完整不分散土地。而要加上遊客休憩分區的面積條件是:非山坡地1公頃以上,都市地區山坡地1公頃以上,非都市地區10公頃以上。
(山坡地判定:平均坡度大於5%或是高度高於海拔100公尺)

申請休閒農場大致可以分成四個步驟:
ㄧ)籌設許可---取得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依據法源為『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農業局休閒農業課。

二)開發建設---取得建照與使用執照,依據法源為『非都市土地容許作休閒農業設施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為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都市土地應該還要參考都市計畫法,這個還要研究)

三)變更編定---有需要土地編更才需要,譬如有遊客休憩分區,依據法源為『非都市土地容許作休閒農業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農業局輔導課。

四)核發經營許可證---最後會同農業、地政、環保、建設、工務、工商等相關單位審查通過後取得許可登記證,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農業局輔導課。
(這裡要申請費用:體驗型5000元,綜合型10000元)

另外一些要特別注意的是休閒農場籌設期為四年,也就是說從申請到拿到許可要在四年內完成(有正當理由可申請展延),綜合型(有遊客休憩分區)的休閒農場必須有路寬大於6公尺的聯外道路。另外,拿到第一步容許使用後,6個月內必須取得建照,而且建設設施必須與計劃書相同。

我們老師上法規的時候強調這些東西很多農夫都委託土地代書去辦,而土地代書都會收取高額費用,其實這些東西花點心思並不難親自辦理,所以不需要花錢給代書賺~~ㄏㄏ。

休閒農場是很多想離開都市人的夢想,我覺得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土地(這時候真羨慕有祖產土地的人~~嗚嗚),再來就是每一個人的創意與經營了,提出一點分享希望對想要從事休閒農業的朋友有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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